民国时期曾先后出现过多个性质迥异、对峙并存的政权,包括湖北军政府、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伪满洲国政府、维新政府、汪伪政府、重庆国民政府等。各政权存续期间制定、颁布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民国法律法规数据库作为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特色数字资源馆藏,系统收录了1911年10月辛亥革命后成立的湖北军政府时起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总计18000余条。
数据库首页通过地图标注出民国时期各个政权所在地,展示了数据库收录的各个政权颁布的法律法规数量。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是武昌起义成功后,1911年10月11日于湖北武昌成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既是中华民国第一个省级军政府,同时代行中央军政府的职责,在此后近二个多月中实际上扮演了中华民国军政府的角色,期间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司法、行政、议会选举等方面。北洋政府(1912年~1928年),是指北洋军阀在政治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中央政府,是中国继清朝灭亡后第一个被国际承认的中国政府。北洋政府大致可分为袁世凯统治时期、皖系军阀统治时期、直系军阀统治时期、奉系军阀统治时期4个阶段。数据库目前收录了北洋政府时期颁布的3351条法律法规,涉及行政、官制、外交、金融、财政等方面。伪满洲国(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18日),是日本占领中国东北地区后,所扶植的一个傀儡伪政权,“首都”设于新京(今吉林长春)。数据库收录了伪满洲国政府期间发布的约600条法律法规,对于研究日本侵华史、中国革命史具有重要意义。南京国民政府是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机构与最高行政机关。由海陆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1925年至1928年与北洋政府相互对峙。北伐战争成功之后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数据库目前收录了南京国民政府期间发布的7909条法律法规,收录包括《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宪法文件,记录了南京民国政府时期宪法建设历程。民国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法律文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民国时期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历史原貌,是研究中国近代史、中华民国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法制史的重要文献源。民国法律法规库系统收录的法规沿用民国法规分类方法:由 16个一级类目, 42个二级类目, 82个三级类目组成。为了方便用户分类检索,用户可以通过检索关键词、法规名称、法规内容、公布机构、法规分类、发文字号、公布日期进行筛选和查找。数据库将法律法规从各类民国图书中析出,逐条展示;另外为方便读者阅读和利用,实现了部分法规的简体化,并且可复制、粘贴。登录CADAL官网(https://cadal.edu.cn/)首页左上角“资源”下拉菜单,点击“特藏”,进入CADAL特藏库下拉页面找到“民国法律法规数据库”,点击进入认证登录主页CADAL重视民国文献资料的搜集和收录,拥有数个民国文献特藏数据库以及海量、形式丰富的民国时期文献,民国法律法规数据库是CADAL2021年度技术平台类子项目,由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建设完成,对于完善CADAL民国文献资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